再次起诉离婚原告代理词怎么写

时间:2021-03-10 点击:1072次
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诉讼文书。那么再次起诉离婚原告代理词怎么写,以下由重庆离婚律师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再次起诉离婚原告代理词怎么写
需要写明起诉离婚的事由,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与理由,做到有理有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通过刚刚结束的法庭调查,针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原被告走到今天这一步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现实终究是残酷的,一段美满的婚姻应该是以男女双方情投意合为前提,互相信任为基础。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我们可以清楚的发现,他们的婚姻无疑不具备任何一项条件,所以注定是失败的,具体理由如下:
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仓促结婚,没有感情基础。
从万柏林区人民法院(xx)万民初字第xx号判决书(以下简称万民初判决书)与被告答辩状,均可以看出,原被告相识于2009年9月,登记结婚就在双方不足3月后的2009年11月30日。从时间上,完全可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婚前交往时间不长,从空间上,被告在榆次工作,原告在太原,双方交往相处的也受限制。这都足以说明原被告是在没有充分了解,或者是在根本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仓促结婚。
另外,从万民初判决书也可以看出,原被告是在领取结婚证后,才开始谈婚论嫁,双方才互相拜见家长讨论彩礼和结婚典礼事宜。这也印证了原被告领取结婚证不是建立在双方感情基础稳固,或者两家人同意的情况下,而是建立在被告不断催促,原告对自己大龄找结婚对象束手无策的情况下,迫于无奈,而不是基于感情,仓促与被告结婚。
双方的婚姻从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建立,可以说,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其实仅仅是一纸证书,而不是两情相悦的爱情结合。
原告与被告结婚,受到被告感情欺骗,被告根本没有对原告投入任何感情。
原告与被告领取结婚证之前,被告曾答应原告两件大事:第一,帮原告安排工作;第二,给付原告六万元彩礼举办婚礼。但是,被告在与原告领取结婚证之后,曾经的承诺无一兑现。原告与被告的结婚,本就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再加上被告恶意的欺骗。另外,原告当初隐瞒父母登记结婚,父母知晓后也一直不认可这桩婚姻。被告非但没有尽力在岳父母面前好好表现以赢取他们的认可,反而是对岳父母恶语相向甚至拿砖头殴打年迈的岳父。原告彻底伤透了心。原告认为这段婚姻是受被告欺骗才建立。
而且被告在领取结婚证长达六个月的时间里,都没有与原告父母就彩礼一事协商一致,导致原告迫于父母压力和世俗眼光,只能待字闺中,无法与被告开始正常的夫妻生活。试问,如果被告真如其答辩状中所述,对原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感情,又怎会让原告长达六个月仍受各方面的压力而不管不顾。可见,被告从一开始就是在欺骗原告,不仅在感情上玩弄,还在经济上苛刻。不知被告所说的大量人力、财力、感情体现在哪里。
第三,原告与被告结婚后,长期无共同生活,没有建立起任何感情。
原被告领取结婚证后,由于彩礼和结婚典礼事宜协商未果,导致原告不能与被告开始正常夫妻的感情生活。原告考虑到自己婚前与被告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又无法与被告建立感情。被迫于2010年6月7日向万柏林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希望结束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
以上代理意见望法庭充分考虑并望予采纳。
此致
xx人民法院
xx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二、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三十三条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